尊敬的中国万网用户:
您好!
感谢您选择中国万网的服务。
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,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国务院令第292号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和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规定,国家对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。未履行备案手续的,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,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。
国家有关部门于2005年2月份陆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整治未备案网站活动,目前已进入严查惩办阶段。现接信产部通知,要求在2005年12月12日关闭所有未备案成功的网站。如贵站仍未备案,请火速提交备案信息,并保证信息准确无误,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您自负。
备案方法:
我公司为各地主机用户免费代办网站ICP备案,办理流程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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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、 |
如果您已备案成功,请您登录到会员区-->主机服务-->主机管理-->登录名-->主机备案-->填写备案许可证号。提交成功后,如果信息审核无误,您的网站将不会被关闭。但如您的网站已因未备案而被暂停,请登录到会员区-->主机服务-->主机管理-->登录名-->主机备案-->填写备案许可证号,系统审核无误后将立即为您开通站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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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、 |
如果您还未进行ICP备案,请您登录到信息产业部网站http://www.miibeian.gov.cn/直接办理备案,具体流程请参见信产部ICP备案流程图,备案成功后按上述的第一条方法填写备案许可证号。 |
特别提示:通过域名空间站、域名免费URL转发服务、AC系统等其他形式建立网站的用户,信产部规定也必须要进行备案,请您尽快到信产部网站进行备案,并在备案成功后按以下方法上传证书:
1、域名百宝箱备案成功后,请您登录到域名空间站管理平台
http://kit.hichina.com/完成以下操作:
1)点击上传证书栏目,上传信产部发给您的备案电子证书;
2)证书上传后,系统自动获取ICP备案编号,并自动填写到版权信息栏目中的ICP备案号位置,请您先预览网站,确认网站内容后,点击发布网站,备案号将会显示到网站首页。
2、AC系统备案成功后,请您登录AC网站控制面板-->基本信息-->网站信息,在“ICP备案证书上传”中上传信产部发给您的电子证书,同时,系统自动获取ICP备案编号,并发布到网站首页。
3、域名免费URL转发服务:请您在备案成功后,下载安装备案电子证书,访问:
http://beian.hichina.com/notice.html安装证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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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您在办理ICP备案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,请查看客户中心ICP备案常见问题, 或者拨打万网备案热线:010-64242299-8409
万网网站相关通知内容:
2005年4月30日 网站备案紧急通知
2005年6月07日 我国ICP备案网站超20万个 个人网站也要登记(转载新浪网)
2005年6月20日 备案紧急通知
2005年9月22日 未进行信产部ICP备案的网站关闭通知
2005年11月30日 ICP备案工作已进入严查惩办阶段
再次感谢您对中国万网的支持与信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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